農委會 2007 年開放農企業申請研發補助

為鼓勵農企業投入研發,農委會昨天宣布,將自明年起開放農企業申請研發補助,只要農企業從事關鍵性技術、品牌開發、或發展出創新的商業營運模式,都可提出申請,補助款最高可達計畫經費總額的半數,由於這是農企業首次享有研發補助,農委會十四日將舉辦說明會,協助業者提出申請…..

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過去的研發補助對象均以高科技為主,不過在完成新的修正案後,已賦予農企業研發可申請補助的法源,農委會也在今年九月底完成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促進農業企業研發輔導辦法」,並宣布明年起開放農企業申請,讓農企業也可享有研發經費補助、研發成果及智慧財產歸屬廠商等好處。

農委會指出,只要農企業投入經費從事下列的研發行為,就可以是出申請:一、規劃或開發出農業產業所需的關鍵性、前瞻性、整合性、共通性或基礎性技術。二、進行農產品品牌的開發研究、應用或加值服務平台、系統或模式。三、促進農業產業技術發展的知識創造、流通或加值,以發展創新商業營運模式或流程。四、其他創造具體知識資本、農業產業價值或提升產業創新能力的研究發展活動。

申請補助的農企業必須為依公司法設立的公司,並領有相關事業許可證照的農場、種苗場、林場、畜牧場、養殖場、工廠等場所,或具備從事農業相關研究發展、知識創造、流通或加值工作經驗,而且財務健全,並具備從事研究發展所需的人力與專案執行及研發成果管理能力。

為鼓勵業者進駐各農業專區,農委會也明訂進駐農業生技園區、宜蘭縣海洋生物科技園區、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、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或臺南縣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者,可列優先補助對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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